欢迎访问中国政策法规网 登录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正文

关于向申请人张昌凤送达京政复字〔2017〕5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2022-07-27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张昌凤:

  您不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17年4月27日作出的编号:JB2017036《丰台国土分局关于不动产违规过户问题的答复意见》,于2017年6月26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因本案行政复议审理需要以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本机关于2017年8月4日决定,中止本案行政复议审理。因中止事由消除,本机关于2022年7月13日决定恢复案件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您公告送达京政复字〔2017〕54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内容为: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已送达。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zwgk/tzgg75/325883438/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下一篇:关于《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国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