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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兴隆台区法院: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时间:2024-12-24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三年,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涉及银行领域的刑事案件,涉案金额总计高达75亿余元。为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该类案件的发生,近日,兴隆台区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金融监管分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金融监管分局加强贷前实质性审查,加强贷款审批管理,加强贷后监督管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盘锦金融监管分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对司法建议进行复函,积极反馈,并针对出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采取多种监管措施,推动涉案机构强化风险管控。

  下一步,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提高司法建议质量,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内容规范,切实做到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以司法建议服务大局、助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973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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