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政策法规网 登录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谈苏云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公示

时间:2024-12-24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谈苏云(曾用名谭伶俐),女,1993年8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泗洪县,汉族。2024年9月19日本院作出(2024)苏0116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谈苏云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4年10月9日,罪犯谈苏云以其哺乳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于2024年12月18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电话:025-83183876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23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盐城阜宁法院)罪犯周宏杰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公示

下一篇:常州新北法院罪犯唐春梅暂予监外执行执行公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国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