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政策法规网 登录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罪犯朱立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时间:2024-12-12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关于对罪犯朱立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4)苏0113刑更17号

  罪犯朱立娜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2年12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4年12月8日,朱立娜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朱立娜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朱立娜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83523729。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224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苏州常熟法院)罪犯沈连官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下一篇:关于罪犯王永帅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国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