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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报】有二维码就是真酒吗?

时间:2024-11-2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一些商家为了牟利,用上“技术活”以假乱真,即使扫码也不一定能证明买到了真货。近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真酒盒里藏假酒的案例。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证处人员在某烟酒商行购买“国窖1573”酒一瓶。后经鉴定为仿冒酒,故诉至和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烟酒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并赔偿相应损失。

  本案系侵害商标权纠纷。审理过程中,原告当庭向法官比对仿冒酒与正品酒,用手机扫正品酒盒上的二维码后,能自动弹出泸州老窖官方小程序,扫仿冒酒盒上的二维码弹出了同样的小程序。经核实,仿冒酒外包装为正品。原告拆开仿冒酒盒外包装后,用手机扫描酒瓶盖上的二维码,却未扫出任何内容,扫描正品酒瓶身上的二维码,弹出官方小程序。法院结合各项证据事实,区分出两瓶酒的真伪。

  法院认为,涉案的仿冒酒属于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告销售仿冒酒,未提供合法来源,属于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法院判令烟酒商行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支出。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004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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