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政策法规网 登录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今晚报】无证酒驾还逃检 大学生自毁前程

时间:2024-10-3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在校大学生“酒驾+无证驾驶+逃避检查+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危险驾驶案件。

  本案被告人是北京市某大学在校大学生,其和同学向辅导员请假后来到本市旅行。一日,二人前往酒吧畅饮。酒后见天色已晚,未取得驾驶证的被告人心存侥幸,想自己开车返回住处,同学劝说未果,亦上车同行。凌晨2时许,被告人所驾车辆与等候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轿车后部发生接触,导致该车辆向前滑移后,与另一小型轿车后部发生接触,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前车乘客受轻微伤的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谎称同学驾驶机动车,试图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经检验,被告人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法院判决,被告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存在逃避检查行为,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

  法官提醒,酒后驾车不仅是对法律的挑衅,更给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酒后驾车一经查处,违法记录将会伴随终生。酒后不要心存侥幸,莫让一次鲁莽行为导致终生悔恨。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741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潮白河流域七家法院签署司法保护协作备忘录 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新路径

下一篇:宝坻法院退休法官为多元解纷注入新活力 【今晚报】脱下法官袍 变身调解员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国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