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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时间:2024-10-30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主任 刘群

  作为人大代表,我一直关注着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特别是辖区法院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的工作。通过参加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我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在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我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实质化解的制度设计,努力构建多元化解平台。当前,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法院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建议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的模式,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努力将行政诉讼化解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不同化解渠道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府院联动,推进化解中心的实质化运行,实现行政争议的多元有效化解。

  二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更好地发挥监督支持职能作用。在化解行政争议过程中,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协同是关键,可以通过定期沟通、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出庭应诉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议通过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发送司法建议、实质化解建议函等方式,让行政机关检视自身不足,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

  希望人民法院深刻把握新时代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要求,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在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作用的同时,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把人民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1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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