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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 法官修“裂痕”

时间:2022-09-18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9月2日,志丹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经过诉前、诉中、诉后反复多次调解,原告李某申请撤诉,夫妻双方重归于好。
今年7月份,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王某要求离婚,自己抚养子女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根据原告诉状提供的联系方式,办案人员联系了被告王某,王某来到法院向办案人员讲述了夫妻之间的矛盾问题。通过双方的讲述,原、被告婚姻状况基本清楚,双方均系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育有一子一女,女儿5岁,儿子刚满1周岁。二人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于2015年按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办理结婚登记时间不满5年。经过2个多小时调解,双方各说各理,互不相让,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为了缓和双方矛盾,志丹县法院向双方送达了开庭审理传票,告知了诉讼权利和义务,另定日期开庭审理。在此后的开庭审理中,双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和想法,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但孩子和财产问题又陷于僵局。当庭办案人员又进行了调解,但仍然没有任何效果。
考虑到孩子年幼,且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被告同意离婚也可能是一时冲动。原、被告夫妻感情仍有和好可能,在开庭后的第3天,志丹县法院又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认识到了各自在婚姻中的不足,原告遂撤回起诉,使这对夫妻重树婚姻的信心。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13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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