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政策法规网 登录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国家法律 民法 >正文

法官巧解“腾房案”

时间:2022-06-30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老人独居废旧厂房,存在安全隐患,养育多个子女,生活却无人问津。近日,西安市临潼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法官巧妙调解不仅消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而且解决了高龄老人的赡养问题,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赵老太与其老伴均系再婚,再婚后将继子女抚养长大,助其成家立业。其老伴生前系某工程公司职工,两人再婚后一直居住在该公司职工宿舍,几年前老伴去世,赵老太则独居于案涉房屋。现宿舍内全部职工已搬离,案涉房屋院子已废弃,工程公司将其对外出租用于堆放工程设备和材料,且案涉房屋缺水、断电,车辆往来频繁,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不宜家居生活。工程公司多次催告赵老太要求尽快搬离,均未果,故其以排除妨害为由将赵老太诉至本院,要求立即腾房,返还其位于某老基地的房屋。

  法官承办案件后,经过查阅案卷及实地调查,敏锐地察觉到该案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不能一判了之,要妥善解决老人居住问题,发挥审判职能,推动涉老纠纷源头治理。考虑到赵老太出行不便,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其住处,耐心听取意见。在得知老人愿意搬离只是无处可去后,承办法官多方调查,联系到其继子,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正视母亲的赡养问题、感恩母亲的养育之恩。但赵老太不愿与继子共同生活,想自己在外租房居住,在承办法官耐心劝解下,继子承诺为老人租房居住并照顾其生活起居。某工程公司也主动申请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并为赵老太预留充足的搬家时间。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s://s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95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旬邑县法院立案庭通过“绿色快通”快速调解拖欠28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下一篇:法庭上虚假陈述?罚!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中国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